关于/湖北城资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铝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承台工程竞争性磋
关于/湖北城资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铝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承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02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十堰市,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城资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铝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承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1.714577万元,招标人为房县循环经济产业 园建设工程指挥部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城资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铝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承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城资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铝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承台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木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展开全文
5.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5根据《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 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且米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其他人员(土 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需提供有效 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关于/湖北城资铝业有限公司20万吨废旧铝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承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评论